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舟定政复决〔2019〕20号 |
申请人韩某。 被申请人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 申请人韩某不服被申请人从2019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对其留置教育的行为,于2019年12月10日向舟山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舟山市公安局于2019年12月17日将该申请转到本机关,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并于2019年12月24日向被申请人送达了《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被申请人于2019年12月31日向本机关提交了行政复议答复书及证据材料。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复议请求:请求撤销被申请人对其从2019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的留置教育决定并赔偿。 申请人称:2019年10月1日早上,申请人在北京市永定门附近遇到三四个自称公安人员的不明身份的人将其塞进汽车,并由双桥街道工作人员和区里领导从北京带到定海区双桥派出。10月2日对申请人又进行了一整天的询问笔录,至晚上将其送到定海区盐仓街道蔡家墩70号进行法制培训。在大约10平方米的不透风房间内,昼夜对申请人进行监控,并有区、街道和保安工作人员轮流监督,每天从早9点至晚22点对其进行无休止息的询问,有时候深夜里监管人员把电视音量开得震天响,故意不让申请人入睡。还从言语上歧视申请人、挑衅申请人,使其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侵害。在这非法拘禁的十天里,申请人行动不自由,如像在看守所一样,申请人认为名义上是培训实质像拘禁一样,且没有相关法律手续,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人身自由权和健康权。要求撤销无任何相关手续的非法拘禁行为的决定并依法按国家赔偿法规定进行赔偿。 被申请人称:申请人认为的答复人对其非法拘禁事实不存在。申请人因户籍地土地置换、人力三轮车清退等问题多次赴京上访。其中,在2017年3月因在北京中南海、天安门地区非访,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被被申请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2019年国庆70周年安保期间,被申请人双桥派出所配合双桥街道党工委赴京开展稳控工作。2019年10月1日,申请人在北京上访时被工作组发现并劝回至舟山,期间在双桥派出所办公室由双桥街道党工委工作人员对申请人赴京情况进行了解谈话。10月2日16时40分许由双桥街道党工委派车把申请人送到盐仓蔡家墩的定海区培训中心,开展法制教育。被申请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之规定,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不符合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范围。请求复议机关依法驳回其复 议申请。 经审理查明:2019年国庆期间,被申请人所属的双桥派出所配合双桥街道党工委在京开展稳控工作。2019年10月1日,申请人在北京被工作组发现并劝回至舟山。同年10月2日,双桥街道党工委工作人员在双桥街道派出所办公室对申请人赴京情况进行了解谈话,并于同日下午16时30分左右将申请人送至位于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蔡家墩的定海区培训中中 心,开展法制教育。 另查明,2017年3月7日,申请人因在北京中南海、天安门地区进行非访,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被被申请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申请人不能提供被申请人曾对其作出过留置教育决定或在2019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期间对其实施过留置教育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关证 据。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行政复议申请笔录、谈话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本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该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本案中,被申请人未对申请人作出留置教育决定,也未在2019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期间对申请人实施过留置教育的具体行为,申请人也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对其作出过留置教育决定或在2019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期间对其实施过留置教育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关证据。因此,申请人所提出的要求撤销被申请人对其从2019年10月1日至10月10的留置教育决定的复议申请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六条的受理范围,应予驳回。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赔偿的主张亦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对其从2019年10月1日至10月10的留置教育决定并赔偿的复议申请。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机关: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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