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国街道文昌社区王华磊、赵雨晴夫妇于2020年12月11日申请再生育,经审核,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规定,所需资料齐全,于2020年12月15日批准,再生育证号:NO.330902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