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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街道紫微村党委关于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0- 12- 11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9日至12月20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紫微村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11日,区委巡察组向紫微村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紫微村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意见反馈后,村党委立即召开“两委”工作会议,切实提高村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所有问题件件落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紫微村干部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成立以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村干部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紫微村党委强化督导、推进落实,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根据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建立巡察整改跟踪督查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整改动态,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到底,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整改工作主要成效:巡察反馈后,紫微村党委共收到14条问题,经过一段时间整改,现整改到位问题14条,整改率为100%。在巡察整改中,共追回资金2.8万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加强对上级巡察有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村党委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再梳理再分析,通过举一反三,做好历次巡察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积极落实整改,避免今后违规列支用公款支付赞助费等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对意识形态有关部署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情况。

严禁违规列支村级集体资金用于赞助宗教活动,严格发票入账审核,坚决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3、关于“工程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认真学习招投标相关制度,对于限额以上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定海区关于推进农渔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工程招投标各项制度和规定,做到应招尽招。   

4、关于“‘做大工’形式工程管理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进一步规范“大工”形式施工管理。根据上级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及规定,抓好村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预算、材料采购、合同签订、质量监督、工程款支付等各个环节。做到事前民主决策程序及公告公示、事中村监委监督管理记录、事后竣工验收。

5、关于“工程台账资料归档、施工协议签订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工程资料管理业务水平。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程完成后,将相关的施工合同、材料清单、工程款支付等有关资料及时装订成册。

6、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遵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健全了现金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大额支付现金的现象发生。杜绝超额提取的不规范行为再次发生,定时且及时地将大金额现金收入存入银行。明确规定超过5000元以上的单笔款项采用网上汇款,银行转账等支付方式,不得以现金形式支付。

7、关于“票据报销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每年对村负责人及村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和政策学习,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所有发票都要注明用途,附上详细清单,征用款支付必须附上补偿协议。

8、关于“违规列支有关款项”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舟山市村级财务支出管理办法》,行政村招待费实行“零开支”,对于烟酒等明令禁止报销商品的违规支出一律不予入账。因招商、政策处理、走访慰问等确需支付的餐费或食品购买费用,严格按规定流程申报,经街道批准后方可开支,并在发票上注明相关事由及用餐人员。二是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社区村干部工资福利的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贴等福利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已追回紫微村紫星园林绿化公司违规向街道在编人员发放的代记账工资2.8万元,该款已汇入该公司。

9、关于“慰问费列支标准过高,决策随意”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舟山市村级财务支出管理办法》,今后列支慰问费前,执行集体决策程序,对支出的项目及标准方案经股东代表大会通过形成决议,对不符合规定的慰问费支出一律不予入帐。

10、关于“村下属集体企业未正常运营”问题整改情况。

因紫星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无经营收入,公司无法再继续营业,已经于2020年9月18日注销。该单位原无员工无资产,注销经过税务清算和公示,结余资金47387.32元于2020年7月全部转移到紫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党委建设方面

11、关于“村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召开班子组织生活会,切实增强民主决策意识。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强化记录人员业务培训,坚决避免出现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党员会议混开现象。决策事项会议做到记录完整,写清事由、经过、结果,并附有参会人员签名。

12、关于“组织生活不规范,村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精”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核心地位和作用,指导所属党支部扎实做好基层党建工作。二是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有效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三是加强村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召开班子组织生活会,提高班子成员党性意识。四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按要求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等。五是对于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会议的党员应采取一些措施,如一次不参加的给其予以提醒,二次不参加的给其予以告诫,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予以严厉批评教育并上报街道党工委,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的根据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13、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到位,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整改情况。

结合换届选举,选强配优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强化业务学习。明确村监委监督责任,按上级有关规定,除了财务报销、收支监督外,重点加强对村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预算、招投标、竣工验收、决算等环节以及三务公开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14、关于“村后备干部储备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结合换届选举,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已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班子成员,新增后备干部2名,整个班子从年龄、学历、性别等结构都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下一步,紫微村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区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紫微村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尤其是“三重一大”、工程管理、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

(二)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责任担当,项固整改成效。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村工作的重要契机,将整改工作同美丽乡村建设、创城、环境卫生整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工作推进,助推紫微村事业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173459;邮政信箱:定海区双桥街道办事处(紫河路1号),电子邮箱:mfkqtvb@163.com

信息来源: 双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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