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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街道石礁村党委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0- 12- 11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15日至7月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双桥街道石礁村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11日,区委巡察组向石礁村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石礁村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石礁村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立即召开了村两委班子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反馈问题整改转化为倒逼工作的新要求,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强化工作的新举措,全力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为确保整改工作切实有效,成立以书记为组长,主任、为副组长,村干部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石礁村党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通过强化财务管理,加强党员干部监管,落实工程管理制度等,积极推进整改工作。

整改工作主要成效:巡察反馈后,石礁村党委共收到16条问题,经过一段时间整改,现整改到位问题15条,整改率为93.8%。正在整改的问题为:新官不理旧账。在巡察整改中,追回资金53871.6元。

一、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工程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以书记为首的两委村干部学习招投标相关制度;对于限额以上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定海区关于推进农渔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工程招投标各项制度和规定,做到应招尽招,公平公正。  

2、关于“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落实《社区(村)重大事项党员票决制》、“五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制度,执行工程建设项目集体决策,并对决策过程、结果如实进行记录,落实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2)针对“招标文件审核不严”的问题。村工程项目招标前需向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备,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村级工程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核,确保招标内容与实际工程内容相符。

(3)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签订工程合同,明确各类工程合同必须写明工程量等必备要素,坚决杜绝合同后补问题。

(4)针对“合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进行工程结算,确定专人负责对施工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强化审核监督,如有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书记,并召开村两委会议进行讨论决策,杜绝合同履行不到位情况发生。

(5)针对“工程档案归档不规范”的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工程资料管理,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会议决策、施工合同、结算资料整理归档,由书记签字封存。

3、关于“工程存在拆解分包现象”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上级招投标各项制度和规定,今后坚持杜绝工程拆解分包现象产生。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强化对各项村级工程监督力度。

4、关于“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的整改。

截至目前,石礁村理清了所有挂账的款项,且通过面对面告知,向当事人当面递交书面催款函等形式多次催缴欠款,但因挂账时间跨度较长,收回难度较大。下步将通过法律诉讼向欠款当事人进行追缴。该项整改工作正在抓紧推进中。

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全面检查固定资产报废流程是够完整、合规,目前已补齐报废手续,并将在本季度末结账时将未登记的部分固定资产从相关费用中转列至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全部登记入账。

6、关于“财务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招待费列支不规范”的问题。根据舟山市村级财务支出管理办法,行政村招待费实行“零开支”,坚决杜绝违规公款吃喝现象。

(2)针对“部分支出未附相关明细”的问题。村财务工作者切实加强业务学习,对报账票据、附件、合同等严格把关,明确各类支出发票入账都要注明详细用途及数量,工程款支出按财务制度附相关协议合同及明细清单。

7.关于“结算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已追回四扇防盗门共计9114元款项。今后严格审核工程合同内容,坚持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8.关于“村干部违规享受福利”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社区村干部工资福利的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贴等福利问题再次发生。取消电信宽带、有线电视、手机包月等,重新安装办公宽带及办公室固定电话。现已追回村干部违规享受福利44364元。

9、关于“违规列支啤酒费用”问题的整改。

根据《舟山市村级财务支出管理办法》,对于烟酒等明令禁止报销商品的违规支出一律不予入账。现已追回全部违规列支的啤酒费用393.6元。

10、关于“会议记录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落实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强化业务能力学习,明确会议决策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员的意见、结论等都要记录完整,坚决杜绝补记、漏记现象。

11、关于“政策处理监管不严,青苗抢种现象成风”问题的整改。

今后将按照上级相关青苗赔偿的方案,遏制青苗抢种现象的发生。

二、党组织建设方面

12、关于“民主决策不到位。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决策”问题的整改。

召开班子组织生活会,村两委成员培训会,切实增强民主决策意识。严格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党员票决制、“五议两公开”等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群众关心的重点工程、重大事项,切实履行相关程序,采取书面、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后,再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13、关于“党建主体责任未落实”问题的整改。

召开班子组织生活会,提高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除此之外,明确党委班子中,谁是“第二责任人”和“第三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切实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定期开展会议记录情况自查。已下发街道下拨的2018年度星级党员评定奖励。

14、关于“违规发放党员补贴”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的规定和村三资管理办法,坚决杜绝违规发放党员补贴问题再次发生。

15、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开展了“三会一课”交叉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查漏补缺。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规范会议记录,做到村务和党组织会议分别由专人记录,村党组织一把手审核签字,杜绝各种会议混开混记,坚决杜绝会议造假问题。坚持每半年和老党员至少谈心一次,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与批评,对他们的批评虚心接受,及时整改。切实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党员三个月以上不在本地区、不能参加本组织活动的,及时办理流动党员证,让流动党员参加所在工作地党组织的活动,学习情况、学习记录交所在支部进行检查。

16、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在党员发展中严格贯彻落实以上文件精神,规范发展程序。支部记录本明确专人及时、如实做好会议记录并对台账进行分类存档管理。

下一步,石礁村党组织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区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切实把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多举措提高村两委班子工作能力。多途径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继续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统一思想,紧紧抓住区委巡察组所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持久深入地推动整改,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尚未到位的,倒排时间逐条逐项整改,做到反馈问题清零见底。

三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效。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村工作的重要契机,将整改工作同美丽乡村建设、创城、环境卫生整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工作推进,助推石礁村事业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173459;邮政信箱:定海区双桥街道办事处(紫河路1号),电子邮箱:mfkqtvb@163.com

信息来源: 双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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