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区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区审计局对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区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打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舟山”等中心工作,以预算执行和资金绩效为着力点,加强对民生政策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监督。审计报告年度(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共实施审计(调查)项目9个,审计查明金额计量问题30个,涉及资金51475万元(其中:违规金额1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1462万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57个;提交审计信息91篇、审计专报1篇,出具审计决定书4份,有效地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全区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立足本区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心工作,完成区人代会确定的预期目标和工作任务。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防范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组织实施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向上争取获得新增专项债券7亿元、再融资债券17.2亿元。加大对口扶贫资金保障力度,投入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755万元,较去年增长115万元。强化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资金保障,投入治水治污2943万元、垃圾分类625万元。

——完善优化财政管理机制。提升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2019年四本预算草案功能科目细化至项级;推进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改革,以区国资公司作为全区国有资产的母公司及国有投资主体,完成区国资公司、区旅游集团市场化转型;营造优质财政管理生态,贯通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推进非税收入电子化缴款改革。

——深化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报告财政存量资金动态,加快结转结余资金的执行进度,强化对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和财政清理收回存量资金的安排使用;探索财政资金绩效有效管理模式,抽取重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同时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项目资金专项检查等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问题。

一、区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组织实施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重点关注了预算编制合理性、预算资金绩效性、决算(草案)编制合规性等。审计结果表明,本级财政预算执行较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调整不够及时。

(二)财政资金未及时纳入预算管理。

(三)少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四)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拨付。

(五)专户存量资金未有效盘活。

(六)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组织实施了区人力社保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全区部门预算执行专项审计,重点关注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等。审计结果表明,部门预算执行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1家单位入账票据不合规。

(二)4家单位未及时注销涉改公车加油卡。

(三)1家单位未及时上缴房租收入。

三、镇(街)财政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组织实施了白泉镇和小沙街道2018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审计,重点关注了镇(街)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重要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等。审计结果表明,镇(街)财政管理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处理费发放监管不到位。

(二)涉农补助资金管理不规范。

(三)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比较突出。

四、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组织实施了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区公共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就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民生补助资金政策情况、政府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等。审计结果表明,相关民生政策总体落实到位,工程项目总体推进有序。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发养老补贴。

(二)就业补助资金发放管理不规范。

(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不规范

五、审计整改情况

上一审计报告年度内12个审计项目查明的25个问题中,已有21个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增加财政收入3168.39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8001.08万元,拨付资金1831万元,收回资金4.32万元,化解风险资金1557万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项。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

(一)深化财政预算编制,加强收支核算管理。科学编制预决算草案,提高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将财政资金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维护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坚持量财行事、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依照规定及时调整预算。

(二)规范资金拨付使用,统筹专户资金管理。长期挂账的财政专户结余资金和往来款项应及时拨付、统筹缴库或规范清理,避免发生无预算随意列支的行为,高质高效盘活资金。同时,完善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确保专户资金安全运行和使用效益。

(三)优化财政运行程序,促使可持续健康发展。完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增强财政与执收单位之间的征管联系;严格履行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强化资金监管;健全补助政策落实中的条件审核、资格公示等机制,促进公开、公正、公平。

(四)完善政府项目管理,夯实社会建设基础。健全政府项目全过程管控机制,强化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力度;着力规范项目款项支付管理、招投标程序、竣工决算审核等工作,保障政府投资项目的真实性、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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