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二十三条的规定,舟山市定海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2月28日至3月31日,对舟山市定海区本级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定审公告(2020)8号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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