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1008009001/2020-45347
文  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 成文日期: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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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提升企业环境保护规范化管理水平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需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等提出的重要改革目标任务。能否实现“全覆盖”,是排污许可制实施成败的关键,更是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问题,是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排污许可制如果不能实现“全覆盖”,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就难以公平统一,会造成“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等错误导向。

(二)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最根本目标是改善环境质量,强化污染物排放控制,减少固定污染源排放对改善环境质量有不可或缺的作用。通过全面清理整顿,做到底清数明,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净土保卫战”等提供污染源分布、治污设施、污染物排放数据等固定污染源信息,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全面数据支撑。通过“靶点定位”实现重点监管,将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企业暴露出来,将游离于监管外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畴,促进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口规范化管理,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同时,通过整合衔接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给企业明确稳定的污染排放管控要求和预期、推动形成公平规范的环境执法守法秩序,助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响应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战赢的决策部署,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要求

通过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及摸清企业底数,在疫情期间深入企业把情况摸透把问题带上来,想方设法协调解决企业当前复产复工存在的问题,帮助更多企业复产复工。通过对企业开展帮扶,规范企业运行,推动企业守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通过科学地制定管理政策,公平公正地对企业进行监管,真正调动起守法企业的污染防治主动性和积极性。我区生态环境历史遗留的问题比较多,特别是企业环保“两违”方面的问题尤其突出,近些年来,针对这一问题我区一直在努力想办法予以妥善解决,但由于涉及法律底线等众多问题,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这次,排污许可规范化管理为妥善解决企业环保“两违”问题提供了依据。另一方面,通过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及“一证式”管理,查清固定污染源的家底,真正“全覆盖”地管起来,促进我区更多企业环保规范管理、达标排放。

二、《实施方案》起草过程及意见征求情况

2020年3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并要求各地区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与此同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给我区经济和工业企业带来了严重影响。为帮助企业更好复产复工,并进一步规范提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水平,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开始着手起草该《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起草编制过程中,我局重点考虑和关注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决贯彻了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排污许可制度的文件精神,把排污许可制定位为我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二是基本遵循了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和省厅《浙江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框架和工作要求。三是充分考虑到我区部分企事业单位环评手续不全、环境治理设施不规范的实际情况,《方案》以改革的担当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创新的精神给企业减轻负担并释放企业发展活力。四是通过意见征求、座谈等形式,丰富细化了相关内容,使《方案》更具操作性和可达性,以帮助企事业单位提升环境治理管理水平,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的说明

(一)实施方案的原则目标

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企业存在客观问题为导向,通过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各部门协同合作,帮助企业提升环境保护规范化管理水平,实现企业合法、规范排污。

(二)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分为强化固定污染源管理效能、深化生态环境管理改革和推进环境治理能力水平提升三大部分。强化固定污染源管理效能是《实施方案》的基础和前提,将所有固定污染源纳入监管范围;深化生态环境管理改革、推进环境治理能力水平提升是《实施方案》配套和补充手段,帮助排污单位规范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1.“强化固定污染源管理效能”,着力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同步对存在问题的固定污染源规范排污行为。根据排污许可分类,按照发证管理和登记管理两类情形进行处置。发证管理的排污单位,完成整改后申请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存在整改问题的,实施污染整治,做到达标排放。

2.“深化生态环境管理改革”从加大行政许可改革力度、全面推进行业污染整治、深入开展“三服务”、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实施“五步三清单工作法”、加快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六方面优化企业服务。其中推进行业污染整治是帮助企业规范完善生态环境相关手续的必要补充和保障。

3.“推进环境治理能力水平提升”主要围绕落实强化排污者主体责任、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重视厂群矛盾纠纷调解、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等五个方面展开。

(三)实施方案的实施步骤

明确工作开展三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其中建立固定污染源清单库是基础;全面开展整治阶段最为关键,是工作的核心,不仅要督促企业完成问题整改,还要帮扶解决实际困难,并提升企业主环保守法意识;巩固提升阶段是要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提高产业竞争力。

(四)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宣传报道、强化责任分工、保障技术支撑四个方面来保障工作开展。建议区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宣传,充分调动排污单位参与的积极性,引导排污单位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开展部门间合作。引入环保产业技术服务单位为管理部门和排污单位提供优质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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