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002638040Q/2020-45800
文  号: 20201026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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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海区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一)背景

为加强定海区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积极有效地推动拓市场、促消费、扩投资、创优势、优服务,进一步推进内外贸转型升级,全面促进商务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依据

《浙江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企[2018]9号)和《舟山市商务促进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舟财产业[2020]18号)等文件。

二、过程

2020年4月13日舟山市财政局和舟山市商务局出联合印发了《舟山市商务促进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舟财产业[2020]18号),同时要求各县区出台相应的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20年8月,开始起草定海区商务促进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多次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2020年9月2日,区财政会同区商务局对定海区商务促进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讨论。

2020年9月4日,在舟山市定海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相关修改意见。

三、管理办法重点内容

(一)使用管理原则

遵循“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精准高效”的原则,要符合国家、省、市、区商贸流通、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要求,有利于区委、区政府对商务发展重大决策目标的落实

(二)支持对象

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需要支持的市场主体。

(三)支持重点

1、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推动商贸流通有效投资,促进消费升级;

2、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扶持电商产业;

3、支持外贸发展和国际经济合作,维护自由公平国际贸易环境;

4、支持企业拓展多元化国际市场,推动服务贸易发展,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5、支持引进高质量外资,促进国际竞争与合作能力提升;

6、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国际发展空间;

7、支持内外贸易监测预警,优化商务发展环境;

8、支持商务部门组织或承办的境内外重大综合性商务活动;

9、区委、区政府确定需要支持的其他重点商务事业发展任务。

(四)资金拨付

资金采取项目补助方式进行分配。区商务局公开组织项目申报,及时开展项目审核,研究提出分配方案。区财政局根据预算安排情况,会同区商务局确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对分配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补助资金。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区财政局会同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

解读人:朱海英

联系方式:0580-260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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