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3309004720909726/2020-00272
文  号: 定港航〔2020〕1号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港航管理局定海分局 成文日期: 2020-01-08
定港航2020-1号 关于做好2020年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定港航〔2020〕1号

 

关于做好2020年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分局属各科室、港航管理检查站、各港航企业、各镇(街道)船舶管理部门:  

2020年春运从1月10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共历时40天。为切实做好定海辖区港航系统春运工作,确保春运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根据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舟港口〔2019〕140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年春运各项工作,现对2020年春运工作部署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春运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科室、港航管理检查站、各港航企业要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早动员、早部署,认真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完成春运各项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全力以赴做好春运期间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局成立以吴文琦为组长,柳志浩为副组长,分局属港航管理检查站、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航运管理科,负责春运期间日常联系协调工作(详见附件)。各港航企业也应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位。       

二、认真周密部署,确保运输畅通  

各科室、港航管理检查站要认真总结往年春运工作经验,做好企业服务工作,提前谋划,统筹安排好节日市场供应和重点物资运输,重点关注煤炭、成品油等重点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春运期间寒潮、雨雾、风雪等恶劣气候状况多发,且经常性影响运输,各港航企业在做好安全保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船舶运输和码头装卸。

三、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做好春运安全工作

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把运输安全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全方位安全大检查

各科室、港航管理检查站要集中力量,结合《关于定海辖区航运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通知》、《定海辖区港航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计划》等文件要求,在港航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方位严防事故发生。要跟踪检查春运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督促整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分局汇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春运生产安全稳定。

(二)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各科室、港航管理检查站要加强重点领域现场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要加强对辖区安全监管重点航运企业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往排查出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冬季消防及海上寒潮大风恶劣天气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情况等。二是要加强执法巡查,积极配合海事部门严厉打击内河船舶、“三无”船舶、船舶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政府协调定点砂石装卸作业点、包装危险品临时作业点和水运工程项目的联合执法工作。三是要加强港口危险货物经营监管,督促危险品码头切实落实港口危险货物申报制度,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港口作业。同时要强化现场监管,对有关危险品临时作业点和危险品码头加强重点巡查,保障港口运输和货物作业安全。四是要做好水运工程项目和航道工程的安全检查工作,强化企业安全意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五是各镇(街道)船舶管理部门要按照“三定”方案继续落实“黑名单”船舶的管控工作。 

(三)完善恶劣天气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保障工作。各科室、港航管理检查站要做好春运期间的水路货运寒潮大风、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防范工作,及时发布气象预警,研究确定针对性防范措施。督促航运企业在春运期间增加船岸联系频率,进行岸基指导并做好记录,对夜间航行船舶要在夜间至少开展一次船岸联系工作,进行航行安全指导。督促航运企业要每天上午11时前通过“舟山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如实、及时录入船舶动态和岸基值班等信息,上报率要争取达到100%;恶劣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要按预案要求进行电子巡查和值班抽查,组织开展船舶动态和岸基值班抽查核对,督促企业切实落实防范恶劣天气和应急准备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有关航行规则和操作规程,严禁超抗风等级和冒险航行。

四、加强舆论宣传,落实值班值守

各科室、港航管理检查站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督促各相关企业加强防火、防爆和救生知识宣传,做好禁带危险品的宣传和查堵等工作。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广泛宣传春运一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优秀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曝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弘扬社会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春运期间,各科室、港航管理检查站要加强值班值守,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春运办各成员要保持24 小时通信畅通,密切掌握动态,关注天气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地方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春运结束后,各科室、港航检查站要认真总结,书面总结材料请于2月19日报分局春运办。

 

附件:2020年分局春运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舟山市港航管理局定海分局

                                                                                                         2020年1月8日

 

附件:

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文琦

副组长:柳志浩

成  员:徐梁益  徐青海  胡爱民  马  甦  

黄  勇  方一园  

下设春运办,春运办设在分局航运管理科,具体负责春运的组织协调工作。春运办主任:徐梁益(手机:13666583198,虚拟网:693196);副主任:徐青海(手机13957212505,虚拟网:592505)、马甦(手机:13868228958,虚拟网:597958)、胡爱民(手机:13575610506,虚拟网:590506)、黄勇(手机:13867202268,虚拟网:592268)、方一园(手机:13505803590,虚拟网:696590)

二、分局春运期间值班电话

白天:2033731、2067068(航运);2026642、2067898(港政)

夜间:2067877

三、分局春运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春运工作的部署、协调和落实工作;

(二)负责处理春运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及时准确地向春运领导小组汇报春运工作情况并落实好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2067068、2033731(兼传真)

四、分局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综合办

1.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2.负责安排春运工作用车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对春运服务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联系电话:2025743、2024740

(二)船检科

1.参与春运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2.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和救助工作。

联系电话:2067886、2055257

(三)航运管理科

1.负责春运工作的部署、协调和落实工作;

2.负责实施及指导航运企业开展春运安全检查工作、;

3.负责航运企业及船舶安全事故的内部调查及应急处置工作;

4.掌握恶劣天气下水路货运船舶动态。

联系电话:2033731、2067937(传真)

(四)安全办

1.负责指导、督促港航企业的春运安全检查工作;

2.参与港航企业安全事故的内部调查及应急处置工作。

联系电话:2026642、2067898

(五)港口管理科

1.负责督促、指导港口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定海片区港口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

2.负责辖区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审批,严格落实恶劣天气等影响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有关规定;

3.负责寒潮大风等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及时掌握恶劣天气下港口作业船舶的动态;

4.负责港口企业安全事故的内部调查及应急处置工作;

5.协助水运工程质监局做好水运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工作。

联系电话:2026642、2067007

(六)执法大队

负责维护行业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章行为。

联系电话:2067877、2031917

(七)港航检查站

1.负责管辖范围内港口经营企业、政府协调定点砂石装卸作业点及临时包装危险货物码头(点)的安全检查工作;

2.负责管辖范围内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现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港口作业;

3.协助做好水运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工作;

4.协助做好港口企业安全事故的内部调查及应急处置工作。

联系电话:8020031、8082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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