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七)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01-08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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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舟山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舟山市整改工作验收销号制度>的通知》(〔2019〕19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中共舟山市委、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舟委发〔2019〕31号)第十七项,浙江天禄能源有限公司入海排放口未安装在线监测。

整改目标:完成浙江天禄能源有限公司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整改时限:2019年9月底

整改措施:2019年9月底前,完成浙江天禄能源有限公司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整改完成情况:浙江天禄能源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谷储运(舟山)有限公司)入海排污口已于2019年9月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1月16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80-8176021

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61号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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