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七)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舟山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舟山市整改工作验收销号制度>的通知》(〔2019〕19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中共舟山市委、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舟委发〔2019〕31号)第十七项,浙江天禄能源有限公司入海排放口未安装在线监测。
整改目标:完成浙江天禄能源有限公司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整改时限:2019年9月底
整改措施:2019年9月底前,完成浙江天禄能源有限公司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整改完成情况:浙江天禄能源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谷储运(舟山)有限公司)入海排污口已于2019年9月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1月16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80-8176021
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61号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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