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002638067G/2020-47330
文  号: 定发改价格〔2020〕1号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经济管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0-01-20
政策原文: 查看政策原文
区发改局《关于定海南洞艺谷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南洞艺谷景区停车场由舟山市定海新建生态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已经于2017年对外开放。为规范机动车停车行为,维护停车场经营者和车辆停放者的合法权益,对定海南洞艺谷景区停车场核定停车收费标准。

二、政策依据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舟发改价格(2018)44号〕。

三、主要内容

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型车平时4元/小时.辆,旅游旺季6元/小时.辆:中、大型车平时6元/小时.辆,旅游旺季10元/小时.辆。停车15分钟(含)内免收费,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停车时间8-24小时的,按8小时计收;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四、执行时间

收费自2020年1月21日起执行。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定海区发改局

             解读人:陈静

             联系电话:0580-202243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