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关于转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7 11:13:53 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2015年以来我局实施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三年行动计划》,对于促进全市中小学改进德育工作、深化课程改革、完善教育评价、发挥校园空间育人功效、强化家校协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下功夫”为重点内容,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素质教育,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以美育人、以文化人,以劳育人,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教育引导学生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养成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健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长效机制,提高育人能力和实效。推进教育模式改革,深化课程体系建设,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主动探究、珍惜时光、勇于创新的精神。以核心素养培育为导向,探索基于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成长的绿色评价,进一步完善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强体育,教育学生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形成良好的健身意识和运动习惯。加强美育,注重文化引领,学生具备较好的审美和人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探索形成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学生具有良好的劳动意识、劳动习惯和劳动技能。

三、任务措施

(一)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提升德育实效。

1.加强理想信念和爱国情怀教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中国历史特别是近代史、革命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加强时事政策教育,引导学生深入了解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史、改革开放史,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培养学生对党、对祖国的政治认同、情感认同、价值认同。突出加强“中国梦”主题教育,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自觉把个人命运和祖国命运、民族命运联系起来,增强使命感,从小树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远大理想。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用心用情讲好爱国故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爱国主义情怀。加强海洋通识教育与现代海洋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的民族意识和家国情怀。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用好国家统编教材和省德育地方教材,开发有地域特点和学校特色的德育地方、校本教材,并纳入思想政治课、团课、少先队课和学科教学,提升中小学思想政治课效果。

2.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下功夫”,全面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到中小学教育管理各环节、各学科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之中,引导学生认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课堂教育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将思想政治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内容有机整合,组织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教育,利用网络多媒体等教学手段,提高教育实效。以节庆纪念日、仪式教育、校园文化节、团队活动等为契机,重点组织好“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红色基因代代传,争做新时代好少年”、“寻访红色足迹”等主题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法治教育、诚信教育、文明礼仪等教育。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贯彻实施《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引导学生文明上网、绿色上网。至2021年底,市级文明校园创建率力争达到95%。

3.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以家国情怀教育、社会关爱教育和人格修养教育为重点,在课程、教材、师资、文化环境建设上下功夫,让优秀传统文化走进学生心中。全面落实《舟山市中小学生集体教育活动指南》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相关要求,持续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重点组织好全市中小学“经典诵读”比赛活动,传播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切实增强学生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亲切感、认知度、理解力和自信心。开展名家进校园、传统文化进校园、戏曲进校园“三进”活动。营造良好校风、教风、学风,优化育人环境。

4.加强生态文明教育。以培养学生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为目标,将生态文明摆上素质教育的突出位置,分专题、按学段,多样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节约教育和环境保护教育,开展大气、土地、水、粮食等资源的基本国情教育,组织开展节粮节水节电教育活动,深化垃圾分类,倡导绿色消费,引导学生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发展理念,养成勤俭节约、低碳环保、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逐步形成课内课外有机结合,知识教学与环境育人相互补充,学校、家庭、社会有效衔接的教育体系。扎实推进绿色学校创评工作。

5.加强法治教育。组织中小学校长法治教育培训班,提高学校领导者对法治教育的认识和知识水平。加强法治骨干教师培养培训,提高法治教育教师教学水平。以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为重点,落细落实《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一步引领和规范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和言行举止。加强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开足开好“道德与法治”课程、在高中阶段开设法律必修和选修课程,教育学生尊重宪法、维护法律,提高学生明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联合司法部门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引导学生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重视实践教育,促进学生法治体验。

6.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展认识自我、尊重生命、人际交往、情绪调适、升学择业、人生规划以及适应社会生活等方面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调控心理、自主自助、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2019年底实现全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标准化全覆盖,有序推进省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示范点建设。加强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业指导。加强医教协同,健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网络,提高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能力。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至2021年,符合条件的教师均需持有中小学心理健康C级证书。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心理危机事件等研究,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校。

7.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建设以班主任、成长导师为主体,其他科任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为补充的德育工作队伍,进一步落实全体教师的育人职责,努力将育人工作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大力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开展市、县(区)级名班主任推评,发挥各级名班主任的示范引领作用。每年举办全市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出台《舟山市中小学优秀班集体评比标准》,开展优秀班集体评选,总结推广优秀班集体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化学生成长导师制,进一步扩大受导面,关注重点受导对象,完善个性化施导措施,提升育人效果,开展优秀学生成长导师评选。加强家校协同,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到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达到95%以上。推动县(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建设家庭教育优质资源库。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建设。依托共青团和少先队,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文化建设,开展优秀社团评选活动。

(二)以深化课程改革为抓手,重视学生综合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8.规范学校教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不随意拔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开足开齐基础性课程,尤其是德育、体育、艺术、心理健康、劳动教育课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严格落实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开展中小学“书包瘦身行动”,重点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作业时间,规范各类竞赛活动。严禁幼儿园、小学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纳入社会满意度测评内容。严查违规补课等加重学生课外负担的行为。

9.深化课程改革。落实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改革相关要求。指导幼儿园编制并有序实施园本课程方案,积极推广“安吉游戏”模式,防止幼儿园课程“小学化”。总结推广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成功经验,科学统筹安排基础性课程、拓展性课程两大类教学活动,试行校本课程审定报备制度;优化义务教育学校拓展性课程规划,提升拓展性课程质量,开足开好拓展性课程。普通高中学校要主动适应国家新课程实施和高考综合改革带来的教育教学变化,探究基于校情学情的教育教学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构建具有学校自身特色、满足学生多样化选择性学习需求的课程体系群。开展校长课程领导力培训,提升课程领导力;加强教师培训,提升中小学教师的课程执行力和创新能力。加强教育科研,充分发挥教科研对课程改革的专业支撑作用。

10.推进课堂和学习方式转型。改革传统低效的课堂教学模式,积极推进基于以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教育资源的新型教学模式,提高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落实学科核心素养,发展学生核心能力为目标,推进学校教学模式和学习方式的系统改进,推进大小班、长短课等课程组织形式。以STEAM课堂为依托,建好用好专用教室、创意空间和创新实验室,重构或创建全新的学习空间,出台并实施《学校专用教室(馆)使用绩效考评办法》。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运用,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打造智慧校园,扩大网络学习空间,丰富数字教学资源,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促使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探索和推广人工智能和可视化应用等新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实施“城乡携手、同步课堂”、“互联网+义务教育”建设,通过信息技术实现优质资源的城乡共享,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21年,全市乡村小规模学校、薄弱学校帮扶结对实现全覆盖。

11.优化评价导向。根据学段特点有重点推进评价改革,逐步构建中小学生评价一体化评价体系。普通高中要完善涵盖学科能力、体育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初中阶段要落实《舟山市教育局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并与高中接轨,推进实验能力和英语听说能力考试。小学阶段推进多元化评价,开发基于小学生特点的涵盖德智体美劳的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突出过程记录、重视学生特点特长、分版块实现个性化的评价内容。认真做好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分析研究工作,加强评价结果的使用研究,以评促教,以评提质。

(三)落实健康第一思想,培养学生阳光心态健康体质。

12.保证体育课程开设。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程,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证体育课时。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保证学生每天阳光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合理安排家庭“体育作业”。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占用体育课时,坚决杜绝以迎考复习、毕业复习等为理由缩减、停上体育课。

13.提高体育课程质量。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基础+拓展”和高中阶段“必修+选修”要求,各学校要注重学生体育兴趣、规则意识和合作精神的培养,开发丰富的体育课程供学生选择,传授必备的基础知识和体育技能,培养良好的锻炼习惯、健康向上生活方式。建立并落实课堂教学基本规范要求,改进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14.丰富学校体育活动。积极组织面向全体师生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进学生体育社团的建设。构建市、县(区)、学校三级竞赛和展演体系,逐步建立市属级学生竞赛和展演体系。每年举办一次包括田径、篮球、排球、校园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比赛等内容的市级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每三年组织一次学校阳光体育成果展示。县(区)层面每年配套组织相应的竞赛和活动。学校要根据地域和学校特色,每年举办一届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体育节,让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特长自愿选择参加,并努力形成学校体育特色和传统。

15.加强近视防控工作。出台《舟山市关于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近视防控工作。建立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近视防控机制,倡导实施家庭护眼工程,依托家长学校,开设专题讲座和科普,指导家长配合做好学生近视防控。严格管理、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推进实施“我与课桌椅共成长专项行动”、“健康教室照明专项行动”、“书包瘦身专项行动”。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强化示范引领,争取到2020年,至少一个县(区)入选省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县(区),从2020年起,每年每个县(区)打造一所省级中小学近视防控示范学校。

16.改进体育评价。完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公布制度,有针对性地向学生提供个性化的运动锻炼方法及改善建议。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市对县区教育发展目标考核和对学校年度考核内容。合理制订评价标准,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课内课外相评价结合,完善学生体育学业评价办法,评价结果计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学生发展状况,列入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四)坚持以美育人,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17.保证美育课程开设。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保证美育课时。普通高中按《普通高中课改方案(实验)》的规定,保证美育类必修课程学分。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将美育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保证规定学时。义务教育阶段按2015年修订的《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浙教基〔2015〕35号)落实课时。

18.提高美育课程质量。学校在保证美育课时总量的前提下,可根据学生、教师及教学需要统筹使用课时,安排课程。保证美育必修内容教学,鼓励开发开设美育选修类课程,满足学生发展需要。建立并落实美育教学基本规范要求,引导学生在知识学习、技能练习和欣赏美的过程中主动体验,培养学生探究、合作、自主的学习习惯。积极探索选项教学和选课走班改革,大胆尝试长短课、大小课、跨班级年级等课时安排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建立学生美育素养监测制度,逐步强化监测结果的运用。探索利用科技手段和第三方评价。

19.丰富学校美育活动。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重视美育特长培养,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如合唱社、舞蹈社、书画社、动漫社、戏剧社等校园社团活动。每年组织以合唱、舞蹈和器乐比赛为主要内容的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节,每三年举办一次全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县(区)层面每年应配套组织相应的竞赛和活动。学校要根据地域和学校特色,每年举办一届参与面广、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艺术节,逐步形成学校艺术活动特色。

20.拓展学生美育途径。学校要重视利用校园文化生活和博物馆、艺术中心、旅游景点等社会资源,引导学生走出课堂,丰富学生审美实践,拓展美育途径。要有目的地鼓励和指导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作品展览、文艺演出、艺术社团等校园活动。鼓励和引导学生对社会美、自然美和艺术美进行多方面、多层次的欣赏和实践,促进学生审美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升。

(五)加强劳动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学会劳动。

21.加强劳动态度和劳动意识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热爱劳动、参加劳动的意愿和态度,培育劳动光荣和幸福观念。结合学段特点,设计进阶性的劳动价值观、幸福观教育,劳动奋斗教育,珍惜劳动成果教育,并将这些教育与劳动技能培养有机结合。学校可组织主题班团会、劳模报告会、手工劳技展演,可结合植树节、学雷锋纪念日、“五一”劳动节、志愿者日等组织开展劳动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劳动意识,培养劳动态度。

22.发挥劳动课程的作用。调整优化课程设置,统筹好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社会实践等相关课程,将劳动教育纳入必修课程,确保每周至少有1节劳动教育课程。根据学生年龄和学段特点,每周应安排0.5—1小时的校内劳动。要将劳动教育融入各学科教学,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挖掘教育资源丰富实践类选修课程,开发开设家政、烹饪、手工、园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劳动实践类拓展课程,并逐年增加。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劳动实践教育选修课程数量不少于选修课程总量的15%。组织全市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拓展性精品课程评选。

23.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内劳动。中小学要建立健全日常劳动教育机制,对各年段校内劳动内容进行系统梳理,重点在与校内劳动相关的生态文明、内务整理、值日保洁、学习整理、生活技能、校内种养殖、实践类社团活动等方面提出要求,引导学生在亲身劳动经历中习得劳动知识,学会劳动技能,培育劳动情感,提升劳动素养。要重点教育学生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校内的事情积极做,严禁家长代替孩子参与校内劳动。

24.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家庭劳动教育应使学生逐步养成必需的生活自理能力,使其能主动参与家务劳动,参与处理家庭事务,承担与家庭有关的社会责任,理解和尊重家庭成员,承担力所能及的劳动。要根据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安排适量的劳动家庭作业,逐步养成学生家务劳动经常化。各学校要将劳动教育列入家长学校必修内容,向家长宣传正确的劳动观念,使家长成为孩子家务劳动的指导者和协助者,形成劳动教育合力。各学校要将劳动教育列入家长学校必修内容。

25.参与校外实践劳动与公益服务。联合宣传部、团市委等部门,出台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指南,建立社会实践活动长效机制。出台《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打造一批研学教育实践营地(基地),到2021年,形成10条以上市级研学旅行线路。要充分利用研学旅行营地和基地、教育质量实践基地以及科技场馆(博物馆)、企业农场、少年宫等社会资源,结合研学旅行、团队日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学工学农,职业体验。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勤工俭学等,增强服务社会的意识。2020年起,开展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达标(示范)校创建评比活动。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落实新一轮立德树人三年行动计划作为基础教育的根本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规划指导,明确工作重点,着力攻坚克难,落实工作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把握正确方向,强化工作举措,破解育人难题,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人财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重视德育队伍人员培养选拔,优化德育队伍结构,建立激励和保障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加强教师育德意识与育德能力培训,推动教书与育人的紧密结合,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和全过程育人的工作局面。要设立立德树人专项经费,并纳入经费年度预算。要不断优化教育手段,提供落实行动计划必需的场所、设施设备及相关教育资源。

(三)加强督导评价。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县(区)和学校立德树人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纳入督导和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导评估工作。学校要积极探索、构建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反映学生成长实际状况。

(四)加强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和学校要组织力量开展中小学立德树人工作研究,探索新时期立德树人工作特点和规律,创新工作途径和方法,定期总结交流研究成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增强立德树人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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