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002638067G/2019-41005
文  号: 定发改价格〔2019〕6号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文件登记号: LDHD02-2019-0006 有 效 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19-09-12
政策解读: 查看政策解读
关于调整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

舟山市金塘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出租车运价的请示》(金出租〔2019〕25 号)悉。为合理疏导价格矛盾,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 年版)、《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7 号)、《舟山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舟政办发〔2016〕105 号)等有关规定,通过成本监审、公开价格听证、集体审议等程序,并征求当地管委会意见后,决定调整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出租汽车运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出租汽车运价

1、起步价: 10 元/2.5 公里。

2、车公里租价:超过起步里程后,每公里 2.20 元。

3、回空费:单程载客超过 6 公里,开始计收回空费,每公里运价加收 1 元。

4、夜间租价:22 时至次日 5 时,起步里程内每车次加收 1 元,超过起步里程的,每公里运价加收 20%,即每公里加收 0.44 元。

5、等候费:等候时间每车次累计 5 分钟内不收费;超过部分每 30 秒加收 0.25 元。

6、节假日加价:现阶段,春节 7 天、国庆 7 天,每车次加价 3 元。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群众承受能力的提高和舟山市区实施情况,加价日期和加价幅度,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做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二、为鼓励使用环保、清洁能源,以燃气等能源为动力的客运出租汽车运价参照燃油出租汽车运价政策。

三、本通知自 2019 年 10 月 8 日起执行。2014 年定海区发改局下发的《关于金塘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批复》(定价2014〔14〕号)文件同时废止。

四、请你单位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出租汽车运价调整表

舟山市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 年 9 月 12 日

定发改价格〔2019〕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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