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902002637961R/2019-34469 | ||
文 号: | 城党〔2019〕53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城东街道 | 成文日期: | 2019-07-02 |
城东街道信息(新闻)工作考核办法 |
各社区、村、街道各科办: 现将《城东街道信息(新闻)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城东街道信息(新闻)工作考核办法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城东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7月2日 城东街道信息(新闻)工作考核办法 (试 行) 为进一步加大城东街道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反映在花园式国际人文港城建设过程中,经济社会发展、商贸建设开发、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和热点、难点问题,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宣传服务,不断扩大城东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新闻稿件)报送要求、范围及程序 1、信息宣传工作要始终坚持“真实、及时、有效”的原则,全面、准确、及时反映街道各办(站、所)、各社区(村)的常事、大事、要事,及时报道上级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和群众反响,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及时宣传城东辖区涌现的典型事件和人物,努力形成有利于城东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2、信息(新闻稿件)报送范围: 工作中的创新、特色和亮点;各类研讨、探索性的工作专题汇报;各级领导来街道检查、指导、调研等动态信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确定的年度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各类问题建议、群众诉求和调查研究信息;各类紧急突发事件等。 3、信息员拟写信息(新闻稿件)后,须经各口子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统一以电子版方式报送至dongfengchuang@sina.com,同时电话告知街道信息员和宣传干事。街道信息员、宣传干事应对报达的信息(新闻稿件)进行审核和加工,经分管领导核准后,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及相关媒体。重要信息(新闻稿件)须报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报送。 4、紧急信息应及时向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同时报送周璟 (电话:13567668310 ,648310),报送时间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1小时。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注明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范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处置措施,下一步处置思路等,同时做好续报和跟踪。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超过1小时定为迟报,超过6小时定为漏报,超过12小时定为瞒报),违者通报批评,单位、各办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二、信息(新闻稿件)考核单位及考核要求 (一)机关科办: 第一档考核单位:党建工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侨台、民宗、人民武装和机关人事管理以及工会、团工委、妇工联),城市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规划、城市建设和管理、国土),每月至少报送信息(新闻稿件)6篇。每半年完成信息考核分6分、新闻稿件完成分值20分。 第二档考核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信访、司法、流动人口、禁毒),经济贸易发展办公室(科技、旅游、劳动保障、统计),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文化、体育、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医疗保障),农业农村办公室,每月至少报送信息(新闻稿件)4篇。每半年完成信息考核分3分、新闻稿件完成分值15分。 第三档考核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办公室)、人大办、综合信息指挥室,综合安全管理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每月至少报送信息(新闻稿件)2篇。每半年新闻稿件完成分值8分。 (二)社区、村: 檀树社区、紫竹社区、昌东社区、东园社区、檀香社区、檀东社区、港南社区、港北社区、桔南社区、桔北社区,畚金社区、颐景园社区、阳光园社区、鸿毛湾社区每月至少报送信息(新闻稿件)4篇。每半年新闻稿件完成分值15分。 洋岙社区村、小碶村、洞桥村、长岗山村、胜利村每月至少报送信息(新闻稿件)1篇。每半年新闻稿件完成分值5分。 三、信息(新闻稿件)录用及赋分办法 (一)信息录用及赋分办法: 信息(图片)经街道信息员上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被街道信息网录用的,每篇得0.5分,被定海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动态》录用的,每篇得1分;被《定海信息》录用的动态类信息,每篇得5分;被《定海信息》录用的综合类(含参阅、交流、问题类)信息,每篇得15分;被《定海信息》录用的紧急信息,每篇得1分。上述信息被新区办信息刊物录用的,每篇加计1倍得分。上述信息被省级以上信息刊物录用的,每篇加计2倍得分。被区级领导批示的,每篇加计1倍得分。被市领导批示的,每篇加计2倍得分。多位领导批示的不重复计分,只计最大分值。 (二)新闻稿件录用及赋分办法: 1、新闻稿件(含图片新闻)被定海新闻网(即时报)、街道微信平台录用的,每篇得1分;被定海山微信和定海新闻网录用的,每篇得2分。 2、被《今日定海》、《舟山晚报》头版录用的工作动态类稿件,每篇得6分,上头条双倍得分;简讯或图片新闻,每篇得2分。其他版面录用的工作动态类稿件,每篇得2分;简讯或图片新闻每篇得1分。 3、被《舟山日报》头版录用的工作动态类稿件,每篇得10分,上头条双倍得分;简讯或图片新闻每篇得5分。其他版面录用的工作动态类稿件,每篇得4分;简讯或图片新闻每篇得3分。 4、被《浙江日报》等省级以上党报党刊录用的工作动态类稿件,每篇得20分;简讯或图片新闻每篇得10分;被浙江新闻客户端录用的每篇得5分,被浙江新闻客户端舟山站录用的每篇得2分。 5、被《定海新闻》录用的,头条新闻每篇得6分,一般类新闻每篇2分,简讯类新闻每篇得1分;被《舟视新闻》录用的,头条新闻每篇得10分,一般类新闻每篇5分,简讯类新闻每篇得3分;被省级以上电视媒体录用的,翻倍赋分。 6、主动提供报纸、电视等新闻线索的,按照新闻录用后得分情况酌情赋分。 同一新闻(信息)被多次录用的,按最高分值计算,不重复计分。不同科室、社区报送的同一新闻(信息)或有多个署名作者的,录用后,按最高得分平均分配。 四、稿酬发放办法 1、稿酬按得分情况计发,每得1分,按25元/分计发稿酬。每报送1篇合格信息(新闻稿件)(字数在800字以上)但未录用按30元/篇发放,(字数在800字以内)按20元/篇发放;稿酬半年计发一次,上半年未完成规定报送数量及分值的,其所得稿酬不予发放,累计到全年合并计算。 2、全年完成规定信息(新闻稿件)报送数量及考核分值的,其累计未发放的稿酬一次性予以计发;未完成规定信息(新闻稿件)报送数量及考核分值的,其累计未发放的稿酬不再发放。 3、街道信息员的信息稿酬,依据区委区政府办公室通报的考核排名情况,于年末一次性发放:完成区里基本考核分值的,按其个人应得信息稿酬的50%计发。未完成区里考核分值的,不予计发;排名进入前三名的,增发50%;排名进入后三名的,减发20%。 4、街道宣传干事的新闻稿酬,按其个人应得新闻稿酬的50%,于年末一次性发放,同时依据区新闻中心通报的年度镇(街)稿件录用排名,排名进入前三名的,增发50%;排名进入后三名的,减发20%。 五、通报和表彰 1、考核对象为各社区、村、街道各办(站、所)。 2、奖励对象为各社区、村、街道各办(站、所)新闻报道员(信息员)及投稿干部;街道宣传信息报道组约稿的记者和特约通讯员。 3、评选优秀通讯员(信息员)。以本年度宣传报道、各类信息上报及被各级媒体及信息部门录用的稿件数量及质量为主要依据,结合考虑上报宣传报道、信息的类型即综合类稿件及工作交流类信息和工作动态类信息占其所报宣传报道、信息的比例。 经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每年分别评选机关、社区(村)优秀通讯员(信息员)若干名,给予适当奖励。评选特约记者和通讯员若干名,奖金与约稿数量挂钩。机关各办(站、所)、社区、村未达到年度考核分数的不予入评优秀通讯员(信息员)。 4、两办信息录用情况作为各办(站、所)、各社区(村)年度职能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5、年度达标分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和其他评奖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6、本办法自2019年 1月 1日起实施,原考核办法自行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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