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309004720909726/2019-35565 | ||
文 号: | -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港航分局 | 成文日期: | 2019-07-04 |
定港航2019-18号 关于近期整治走私犯罪情况的通报 |
定港航〔2019〕18号
关于近期整治走私犯罪情况的通报
分局属港航管理检查站、机关各科室,各港航企业: 近期,根据市反走私领导小组对我区反走私工作督查通报,辖区反走私工作形势仍十分严峻。为充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现将有关案件初步情况通报如下: 2019年4月20日,舟山金色海洋船舶洗舱有限公司船舶利用定海岑港烟墩社区金泰石化能源有限公司码头油库接卸、存储走私油品,相关单位已受到调查和严肃处理;5月25日及6月2日,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梁横码头接连发现冻品走私案件,目前案件正在侦破当中;6月16日定海册子大舫船厂码头发现走私分子利用未建成舾装码头开展冻品走私事件;6月29日舟山海洋产业聚集区原欧华船厂码头发生船舶走私案件,18个集装箱的冻品被公安人员现场抓获。 通过以上案件发现,当前我区反走私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在执法部门高压打击态势下,仍有不法分子利用闲置码头、凹口,通过欺骗、贿赂等手段千方百计钻企业管理漏洞,实施走私违法行为。近日,相关部门通过海上稽查、联合清港除险和日常雷达监控发现,我市海域密集出现煤炭走私过驳的新现象。希望各企业给予重点关注,现将有关管理要求明确如下: 一、各港航企业要切实加强全体从业人员反走私工作的宣传教育,强化员工反走私意识,建立企业内部反走私责任体系,确保港航企业从业人员不参与走私,不为走私分子提供帮助。 二、各港航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排查本企业走私风险隐患并尽快整改,将反走私工作纳入企业内部综合安全管理体系,切实落实反走私企业主体责任。 三、加强信息沟通,发现或接到可疑人员要求对不明货物进行装卸或非正常时段利用相关设施进行装卸现象时,及时上报属地政府或相关部门。
舟山市港航管理局定海分局 2019年7月4日
抄送: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舟山市港航管理局定海分局综合办公室 2019年7月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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