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ODR”在线调纠纷 足不出户化解异地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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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 |||
2009年至2010年期间,被告侯某以做生意缺乏资金为由,陆续向原告夏某借款共计18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双方约定借款利率为月利率2%。2018年1月,因侯某一直未按约付息,原告催讨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法院工作人员联系侯某时,其表示自己人在外地,暂时无法前来舟山。对于被告侯某的这个难题,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以下简称“ODR平台”)便派上了大用场。我院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夏某使用“浙江ODR”小程序,完成实名注册并发起在线纠纷调处的申请。管理员收到申请的短信提醒,在电脑端完成调解员的分配。调解员了解案子的具体情况后,便预约双方在线视频会议进行调解。 在约定的时间,夏某、侯某都上线了,调解员确认画面、声音无误后,便组织双方进行视频调解。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并在线提出司法确认申请。法院据此依法审查后,出具民事裁定书对调解协议的效力予以确认。整个处理过程中,仅民事裁定书须以书面形式寄送,其余流程均在线上完成。 自2018年1月被确定为“ODR平台”先行上线试点以来,我院动员各方力量,加强协调对接,全力推广平台应用。通过“一平台+两中心+多条线”,即“ODR平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及各行业性专业调委会联动工作格局,我院整合调解员队伍,引导22家调解组织、440名在线调解员注册入驻平台。 同时在法院内组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团队,专设平台调解室,与各调解组织间实现互通,做到案件委派、指导调解和司法确认全覆盖,实现线上运用和线下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同年9月10日“浙江移动微法院”4.0版在浙江省上线,与“浙江ODR”完成无缝对接,两大平台共享在线统一的用户认证体系,数据互联互通。当事人可利用微信小程序,快捷切换两大平台,在掌心里、指尖上就能办成事、办好事,让公平正义真正实现“触手可及”。 本案中,对原告来说,纠纷化解“最多跑一次”;对被告来说,实现了“一次都不用跑”,而且双方均无须支付任何费用,既便捷又经济。“ODR平台”将线下的矛盾纠纷解决模式搬到线上,实现了跨空间解决矛盾纠纷。如果纠纷经平台过滤后仍无法解决,就无障碍进入诉讼程序,实现了两种解纷模式的有效衔接、繁简分流。 2018年全区“ODR平台”共受理申请在线调解案件1822件,调解成功1761件,成功率96.97%,民商事案件诉前化解率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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