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19-04-24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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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区纪委监委了解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区有2名党员干部因充当恶势力“保护伞”分别被给予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处分,有2名违反相关纪律的党员干部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3名党员干部被给予诫勉。在排查涉黑涉恶信访问题线索过程中,发现1名党员干部涉嫌职务犯罪,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这是区纪委监委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缩影。

  今年3月15日起,区纪委监委启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斗争领导坐堂接访活动,规定每月第一周、第三周的周三为领导坐堂接访日,接受群众举报,举报内容涉及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党政机关、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的失职失责问题等。除区级层面外,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也纷纷实行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斗争公开接访制度。

  “开展坐堂接访,创新信访举措,目的是向群众传递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上的坚定决心,从而鼓励群众敢于和黑恶势力斗争,勇于举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全方位畅通、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区纪委监委在充分发挥信访部门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的同时,不断优化信、访、电、网、新媒介“五位一体”举报平台,在定海廉政网、“清廉定海”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举报方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举报途径。同时,巡察派驻联动,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可能存在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问题的重点部门、关键领域,优先安排专项巡察、常规巡察,借力巡察拓展线索来源。充分发挥派驻“探头”作用,特别是发挥派驻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政法机构及住建、交通等重要职能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的作用,强化对授权监督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近3年来接受的群众举报、侦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台账。

  在工作机制层面,区纪委监委明确内部科室职能职责,加强与区扫黑办的协调对接,强化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严格落实案件线索共享和移送通报、介入核查交办、领导联系包案等制度,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共同会商、逐案过筛、扩线深挖。

    在聚焦以案促改方面,区纪委监委坚持做好“后半篇文章”,实现“打伞破网”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三统一”。每查处一起“保护伞”,要求涉案单位第一时间举行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检讨剖析,做到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有力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信息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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