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1008009001/2019-22492 | ||
文 号: | 定政办发[2019]16号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成文日期: | 2019-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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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定海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的政策解读 | ||||||||||||||||||||||||||||||||
一、背景 我区征地区片价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按规定每2-3年调整1次,2017年应予以调整。2017年12月19日,我区按现区片价进行一次重新公布,未作调整。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舟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舟土资发〔2018〕5号)文件精神,需要重新科学合理制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并于12月31日前出台文件。全市考虑到区域统筹,以及明年省里会对征地补偿最低保护标准进行调整,确定区片价调整提高幅度在现区片价的50%左右,并于2019年3月1日起执行。 二、依据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 3、《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 264 号令); 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补偿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土资发〔2017〕28号); 5、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舟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舟土资发〔2018〕5号)。 三、基本情况 (一)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目前分三个片区等级,一类地(耕地、建设用地及除林地外的其他农用地)Ⅰ级区片补偿标准8.2万元/亩,Ⅱ级区片补偿标准5万元/亩,Ⅲ级区片补偿标准4.5万元/亩。二类地(林地和未利用地)按一类地标准减半补偿。 舟山市定海区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征地区片级别数量一般不要超过三个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区目前经济发展水平及更好地维护农民利益,市级层面在我区制定的调价方案的基础上,考虑到本岛区域统筹后,建议我区的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为:一类地Ⅰ级区片补偿标准由8.2万元/亩提高到9.5万元/亩,提高幅度为16%;Ⅱ级区片补偿标准由5万元/亩提高到7.5万元/亩,提高幅度为50%;Ⅲ级区片补偿标准由4.5万元/亩提高到7万元/亩,提高幅度为56%。二类地补偿标准仍按一类地补偿标准减半执行。 舟山市定海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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