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02002638040Q/2019-50588 | ||
组配分类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19-03-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调整定海区2019年度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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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事业的意见》(舟政办发〔2013〕188号)精神,按照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参照2018年度定海区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据区统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定海区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34800元),经研究,决定调整2019年定海区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具体调整如下: 一、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福利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203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624元。 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福利机构养育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030元,亲属或个人寄养的为每人每月1299元;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病残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137元和974元;享受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的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812元和325元;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325元。 上述补助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现予公布。 舟山市定海区民政局 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 2019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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