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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办证中心服务窗口考核实施细则公告

发布日期: 2019- 03- 01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窗口工作人员审批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优化中心环境,塑造窗口良好形象,现特制订《中心各窗口考核实施细则》。

一、形式与内容 形式:采取百分制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一般在12月底进行。 内容:工作纪律、服务质量、廉洁自律、安全卫生。 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一)工作纪律(20分) 1、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工、无故空岗,每次扣3分;因公外出办私事的,每次扣1分。 2、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无故串岗聊天,在大厅内睡觉的,每次扣1分。 3、工作时间,上网打游戏,每次扣2分;炒股或带耳机每次扣2分。 4、工作人员违反行为规范,出现着装不规范、服务用语及行为不文明等现象的,每次扣1分。 (二)服务态度(20分) 因工作人员态度不好,引发争吵、纠纷的,每起扣3分;引起服务对象投诉的,每次扣5分。 (三)服务质量(30分) 1、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申报件应收未收,每次扣2分。 2、办件超过承诺时限,每超一日扣1分。。 (四)廉洁自律(20分)1、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每次扣2分,并通报批评。 2、违反有关收费管理规定的扣4分。 (五)安全卫生(10分) 1、窗口办公区域发现工作人员乱丢纸屑的每次扣1分;办公用品、便民用品及告知单摆放不整齐,每发现一次扣2分。 2、不讲究个人卫生的,每次扣1分。 3、下班后不及时关闭窗户、门和电脑、空调等,每次扣0.5分。 

二、评定与奖惩

根据窗口测评结果,得分前3名的列入年度“红旗窗口”评选范围,得分低于60分及以下的,通知窗口所在单位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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