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严查不系安全带上高速 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也要处罚

发布时间:2019-11-13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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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罚款50元。”11月11日,舟山高速交警在舟山跨海大桥双桥收费站口,严查过往车辆司乘人员未系安全带违法行为。该行动为全省高速交警的统一行动,一旦发现驾驶人和乘客有未系安全带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罚。

当天上午,舟山高速交警检查发现驾驶员与副驾驶乘客系安全带概率均较高,但后排乘客系安全带概率较低。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驾驶员在安装汽车垫时,安全带被遮挡,无法正常使用。此外,还发现了一辆后排座位未装置安全带的小货车,交警要求该驾驶员尽快到汽车修理厂安装安全带。根据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被罚款200元、扣2分; 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被罚款50元。当天上午,舟山高速交警共查处23起未系安全带违法行为。

要安全带,还是要绷带?浙江省高速交警统计的结果不容乐观:近5年来,全省高速交警辖区发生的亡人事故中,涉及未按规定系扣安全带而加重后果的达94起,造成120人死亡。舟山高速交警提醒,后排乘客如果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发生意外时可能会因为冲击力撞到前排乘客,挤压前排人员,也可能直接被甩出车外,造成严重后果。

自10月11日起,舟山高速交警开展了不系安全带整治行动,尽最大可能提升驾驶员、乘客的系扣意识。截至11月6日,共检查车辆3509辆次。小轿车的前排及大货车、客车的系扣率基本在90%以上,小轿车的后排系扣率也从10%上升到了35%。“从数据来看,大客车乘客、驾驶员系扣意识有很大提升,但小客车后排乘客系扣率仍不乐观。”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舟山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胡颖辉强调,高速交警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查获一例,处罚一例,曝光一例。

信息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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