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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强2018年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 09- 27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公司、基层供销社,有关集商企业:

    根据国务院节假日安排,2018年国庆节放假日期为10月1日至7日共7天。为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全区供销社系统的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系统稳定,结合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和7月3日全区供销社系统夏季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的理念。

    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经营)是事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不断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高度重视国庆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把各项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人民群众节假日平安。

    二、精心组织,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

    各单位要在国庆节前,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经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切实加强隐患整治。一是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用电、用火、用气各个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治理,对难以治理的隐患,要按照有关规定停产停业,以防出现险情。二是要在节前组织人员对系统经营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饭店、出租门店等人员集中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做到安全消防设施齐全有效、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三是要对农资、烟花爆竹仓库、危化品经营门店的安全设施进行重点检查,对运送、储存、批发、销售等环节进行检查,不留死角,消除隐患。四是要本着对广大消费者生命健康负责的态度,做好节日食品安全供应,对系统超市和食品门店等认真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严格执行食品经营有关制度,确保群众食用安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登记备案,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隐患单位要加大整改力度,制定整改方案、筹措资金、落实整改责任人,迅速整改到位。在整改期间,要落实安全隐患监管人,采取有效措施,直到完成整改。对那些不能整改到位,又不能保证安全的隐患单位,要坚决实行关闭,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区供销联社在国庆节前,将组成检查组对相关单位的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明确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的落实,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责任目标,建立工作组织职责,做到职责明确、人员落实、措施到位。重点部门、重要部位要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遇有紧急重大情况或突发事件,要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第一时间向区供销联社报告。同时要做好节日长假外出游玩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宣传教育工作,杜绝各种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庆期间各单位安排的每日值班人员名单请及时在节前上报给区供销联社办公室。

    区供销联社节日期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蔡银贵(区府网666282)、陶鲁华(区府网661801)。

 

 

舟山市定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9月27日

信息来源: 区供销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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