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定海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9-20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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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近日出台,我区计划通过一年时间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对全区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清理整治,有效控制非法占用水域行为,全面整治非法采(挖)砂(碴),落实和巩固河道保洁全覆盖,扎实推进“无违建河道”创建,河湖面貌得到明显改善,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不断健全。

  “‘清四乱'指的是清理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据区水利围垦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乱占包括未经审批或不按审批要求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植物; 乱采包括非法采(挖)砂(碴)行为;乱堆包括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乱建包括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湖管理范围内未经许可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根据《方案》,我区河湖“清四乱”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分动员部署、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和巩固提升四个阶段。9月15日前为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全区各镇(街道)和区水利围垦局组织人员对各自辖区内的河湖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细致排摸,全面查清河湖“四乱”问题,并根据核查情况逐河逐库建立问题清单、目标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9月16日—明年5月2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相关责任单位将根据调查摸底发现的问题,按照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原则,统筹推进问题整改落实,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同时,将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的其他问题一并纳入整治内容,深化专项工作,确保行动效果。明年5月21日—7月20日为巩固提升阶段,我区将开展清理整治“回头看”,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充分利用基层河湖长的巡查力量,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巡查,发挥河湖养护保洁服务组织、民间河长等社会组织巡查监督作用,加强河湖管理巡查和水政执法指向性执法巡查,建立健全河湖巡查执法工作体系。

  据悉,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是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要求,聚焦河湖管理突出问题,还河湖以美丽健康的重大专项行动,是一套解决河湖突出问题的组合拳。为推动该工作顺利开展,我区还专门成立了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和工作通报制度,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治水工作考核。

信息来源:区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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