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试水”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发布时间:2018-09-13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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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一起涉嫌贩卖毒品案庭审中,区检察院申请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翁某多次向他人购买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再转手贩卖给吸毒者从中获利,其中最大一次涉案毒品达70克。庭审中,被告人翁某却以在侦查机关做笔录时刚吸食过毒品,神志不清为由,突然翻供。

  为有力驳斥翁某的辩解,明确案件事实经过,区检察院在庭审过程中向区法院申请本案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当庭陈述了被告人被送入看守所关押时的体检情况、多次做笔录时的精神状态及相关证据,印证其犯罪事实。

  “申请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不仅是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重要举措,也是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的有益探索。”据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该举措,不仅有利于强化公安机关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证明侦查过程中取得证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也使整个诉讼更加透明化。

信息来源:区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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