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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定海区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暂行)〉补充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1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舟山市定海区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暂行)〉补充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2015年2月12日

 

《舟山市定海区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暂行)》

补 充 意 见

 

为进一步创新招商方式,拓宽引资渠道,完善招商网络,构建委托招商、以商招商的长效机制,提高我区招商引资实效,在继续执行《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定海区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定党政办发〔2014〕90号)基础上,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一、“委托招商”系指受我区委托的招商顾问、招商平台、招商企业有目标地为我区引荐客商及投资项目的行为

(一)招商顾问。

招商顾问须为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能够对我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发挥重要作用的社会各界人士。

1.补助。

根据招商顾问的引荐客商的质量和数量、项目协调沟通、宣传支持等实际招商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工作费用补助,一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奖励。

项目成功引进后,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暂行)〉》,按招商引资引荐奖的150%进行奖励。

(二)招商平台。

招商平台是指能够对我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发挥重要作用的且有独立法人的中介机构或社团组织。招商平台必须作为项目的第一引荐人在项目洽谈的第一时间报区招商局登记备案,且对项目落地起到实质性促进作用。

1.奖励条件。

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产项目注册后两年内,⑴实际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有一定规模的特色农业项目;⑵实际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效特色水产养殖新品种、新技术和现代渔业精品园区项目;⑶实际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金枪鱼、秋刀鱼等远洋渔业作业项目。

二产项目取得土地后两年内实际投入1亿元及以上。

三产项目注册(投产)后,三年内任一会计年度税收(区级留成部分)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住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

2.奖励内容。

(1)项目成功引进后,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暂行)》,按招商引资引荐奖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2)引进项目投产或正常经营后五年内,参照产生的区级地方留成部分税收(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扣除企业返回部分后的10%金额标准作为奖励给受委托方。每年兑现奖励一次。

(三)招商企业。

招商企业为注册在定海区的开展生产经营的企业。招商企业必须作为项目的第一引荐人在项目洽谈的第一时间报区招商局登记备案,且对项目落地起到实质性促进作用。

1.奖励条件。

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产项目注册后两年内,⑴实际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有一定规模的特色农业项目;⑵实际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效特色水产养殖新品种、新技术和现代渔业精品园区项目;⑶实际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金枪鱼、秋刀鱼等远洋渔业作业项目。

二产项目取得土地后两年内实际投入1亿元及以上。

三产项目注册(投产)后,三年内任一会计年度税收(区级留成部分)达到300万元及以上。住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

2.奖励内容。

(1)项目成功引进后,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暂行)》,按招商引资引荐奖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2)引进项目投产或正常经营后五年内,参照产生的区级地方留成部分税收(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扣除企业返回部分后的10%金额标准作为奖励给受委托方。每年兑现奖励一次。

(3)引进项目产生的区级地方留成部分税收(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及以上的,引进该项目的企业在投资、生产、经营、技改过程中,用地指标予以优先保障;符合相关产业扶持政策的,予以优先推荐上报和安排。

二、各镇(街道)、区属各部门可向区招商局推荐招商平台和招商顾问,由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招商平台签订以商引商合作协议,颁发招商证书,向招商顾问颁发招商引资顾问聘书。协议、证书、聘书一年一签。

三、招商顾问和招商平台应向定海区引荐客商、企业、投资项目、先进技术、先进管理和人才;有针对性地介绍、组织符合定海产业发展和功能定位的客商到定海考察洽谈,促成客商实质性投资;为我区在境内外的招商活动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为定海的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作好宣传,提供咨询意见或建议。

四、本意见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信息来源:区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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