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发挥党员干部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表率作用

发布时间:2018-08-20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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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定期开展对党员干部遵守交通法规情况和公车管理使用情况的督查,督促全区各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充分发挥全区党员干部在文明出行中的表率作用。”记者日前从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获悉,区纪委监委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推进工作纳入年度“中梗阻”专项治理行动,凡出现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敢担当、不主动作为、效能低下等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影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将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问责。

  近日,区纪委监委联合交警部门建立党员干部交通违法行为定期抄告制度,由交警部门将党员干部10类交通违法行为抄告至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视具体情节,依照相关规定对党员干部个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及党纪、政务处分。涉及单位公务用车违反交通法规被多次抄报的,区纪委监委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进行通报。这10类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被行政拘留、刑事处罚的;现场抵触、妨碍交警正当执法和管理的; 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 酒后驾驶的;超速50%以上的;闯红灯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 非机动车不走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载多人的; 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经多次指出未改正的。

  据了解,截至目前,专项治理督查组共对30余个迎检点位进行了多轮次督查,针对发现的部分单位创建意识不强、迎检时突击一阵、拖延应付整改等问题,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立行立改。区纪委监委还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到创建工作进行到哪里,督查问责就跟进到哪里,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信息来源:区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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