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制度 加强平时考核强化过程监督

发布时间:2018-11-19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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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机关事业干部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科学评价全区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我区近日出台了《舟山市定海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区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考核分类、重置平时考核方法和程序、定期考评记录等方式,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考核管理在日常,严在经常,调动和激发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据介绍,《舟山市定海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区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进一步完善了干部考核制度。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组织平时考核过程中,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出台考核办法,建立请(销)假制度,并严格执行,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实行个人工作纪实、自我评价与领导考核相结合,统一组织与分级负责相结合,推行日考勤、周纪实、月自查、季考评的方法,平时考核以季度为考核周期,按照被考核人的职务层次,分别由直接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价。通过自我评价、内部互评、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评价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综合考量打分,通过加强平时考核,客观、全面地评价个人业绩表现。

  同时,进一步加大平时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结果反馈和审核备案制度。每季度考核后,各单位将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将季度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将平时考核结果与干部职务调整晋升、交流转岗、转正定级、提拔使用,奖励惩戒和解除处分相挂钩,以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信息来源:区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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