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度典型案例(十六)出行途中意外受伤责任谁来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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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 |||
【基本案情】张女士参加了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旅游,行前旅行社的业务员告诉她,旅行社已经为她办理了保险,请她放心地参加旅游团。在行程中张女士不小心崴了脚,在治疗的过程中要求旅行社支付保险金,导游告诉她,旅行社办理的是责任保险,张女士受伤的原因是自己不小心,属于意外事故,不在责任保险的理赔范围中。张女士到旅游主管部门来投诉,要求旅行社承担医疗费。 【案件结果】张女士和旅行社协商解决。 【法律诠释】目前,和我国旅行社组团旅游有关的旅游保险主要有两大类,旅行社责任保险和旅游意外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是强制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投保人是旅行社,直接受益人也是旅行社。而旅游意外保险是任意险,旅游意外保险的投保人应当是旅游者,受益人也是旅游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旅行社应当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游者发生的伤害以意外事故为多,故建议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定海区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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