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港分局“三到位”做好汽车销售企业自查工作

  为了加强对汽车销售企业税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营造税收公平环境,岑港分局按照定海区局要求通知辖区内19家汽车销售企业展开自查工作。在自查文件下发后,分局迅速做出反应,认真研读文件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汽车销售企业自查工作,切实做好企业自查政策宣传和业务辅导工作。

  一是确认名单,通知到位。根据辖区内汽车销售企业情况,确认此次汽车销售企业名单,通过电话通知、上门调研等形式及时通知自查企业。主动联系自查企业,向企业宣传此次自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纳税人重视此次自查活动并对自查企业下发《汽车销售企业税收自查通知书》,自查通知书中明确了自查要求与时间。

  二是优化服务,辅导到位。对于汽车销售企业自查工作,分局成立了“上门服务小分队”对自查企业进行一对一辅导,扫清企业自查过程中存在的疑问,协助企业更高效更规范的完成自查工作。

  三是严格要求,整改到位。此次自查工作分局严格按照区局文件的要求,通知企业法人、财务人员知晓自查要求,认真自查整改,及时将表格上报。如自查结果符合实际情况,解释合理,疑点消除的,应予确认并通知企业办理相关业务。如自查不彻底,理由比较牵强,不符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的,财务指标仍不正常的,退回重新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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