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1008009001/2017-37003
文  号: 定政发[2016]27号 主题分类: 综合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1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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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

2015年1月和9月,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和《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2015年12月3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50号),2016年11月16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舟政发〔2016〕43号),为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文件精神,结合定海实际,定海区残联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过程

为完成起草工作,区残联开展了调研。经过多次调研与讨论,2016年9月底,区残联草拟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的初稿,在区属各单位、镇(街道)中征求修改意见。因部分内容在市级层面有争议,至11月16日,《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下达后,区残联对有关内容逐条逐句研究、修改,最终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三、框架内容

基本参照市政府43号文件框架,共6章,主要是总体目标、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其中政策措施4个章节,分别是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残疾人就业创业、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和发挥社会力量、市场机制作用。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兜底保障与就业增收相结合,政府扶持、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相结合”四项原则,结合定海实际,在贯彻省政府3号文件、省政府50号和市政府43号文件的基础上对我区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政策内容进行了完善。

1.基本民生保障方面主要是加大社会救助和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保障,实施四项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保障和改善残疾人住房。在“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中,我区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对象由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扩面到其他精神残疾人。

2.残疾人就业创业方面主要是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集中就业,帮助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创业,促进农村残疾人增收,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

3.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主要是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建设、特殊教育、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

4.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方面主要是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开展志愿助残活动、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将“到2020年全区助残志愿者注册人数”定为“40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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