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打导游算不算工伤?怎样维权?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刘先生是一名资深导游,前段时间带团时被游客给打了,结果老板不仅不算工伤,刘先生还被辞退了。

  事件回顾:前阵子,刘先生带团去参观一座古寺的时候,看到有个十来岁的小团员拿着小刀在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寺木头柱子上刻字,情急之下,刘先生连忙上去制止。他先是劝说了几句,小孩狠狠瞪了刘先生一眼,反而刻得更用力了。
  情急之下,他只好抓住小孩的手,打算带离古寺。就在这时,听到孩子哭闹声的家长急匆匆赶来,一看孩子被拽着,又一个劲儿地哭,不问青红皂白就对他拳打脚踢一顿,孩子父亲还狠狠朝着刘先生脸上揍了几拳。
  当时,刘先生被打得鼻青脸肿、眼眶充血,回到公司后,他第一时间将这个情况向领导汇报,可没想到,第二天那两位家长竟然还闹到了旅行社,并且一口咬定是刘先生先动手打了他们的孩子,拒不认错,并要求赔偿孩子的精神损失费。
  旅行社的领导为了息事宁人,把刘先生劝退。而刘先生看病花费的2000多元,老板也不负责。刘先生觉得自己是在工作中受伤的,应该算是工伤,可领导不仅没有一句慰问,还说“我不追究你损害公司名义就算便宜你了”。

  律师意见:针对刘先生的问题,宁律师表示,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当属于工伤。刘先生作为一名导游,工作场所具有不固定性,其在带团旅游过程中遭受的伤害,应按照工伤处理。
  建议刘先生到人社局对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然后根据法律程序提交相应的材料,进而保障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

 

分享到: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