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召开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制订和发展性评价实施工作会议
为认真做好我区中小学校新一轮三年(2014—2016学年)发展规划制订,加快形成学校依法办学、自主发展的运行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方式,12月23日,区教育局召开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制定和发展性评价实施工作会议,全区中小学校长、局机关科室长、教育咨询中心参加会议。
督导科科长王庆龙、副科长林加华分别就学校2014—2016学年三年发展规划制订和学校发展性评价实施办法做了详尽说明。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制订应立足自身校情,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理念,寻找发展优势、克服发展困难,着力在课程建设、特色文化、师生发展、教学质量等方面加速推进学校发展。新的学校发展评价分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但更注重基础指标的日常达成性和发展性指标的自主发展性。发展性指标增加对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达成度的评价,自设指标采用项目申报和集中展评方式,基础性指标评价以日常评估为主,集中评估为辅,主要检测是否达成,对教学质量采取分类分层分校评价和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
区教育局副局长应朋志围绕三点作出强调:一是充分认识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制订工作的重要性。规划制定要体现学校发展的纲领性、指导性、计划性、可操作性和可检测性,因地制宜、科学谋划、整合优势、加快发展;二是合理布局学校发展的自主性。在坚持正确办学的基础上,科学谋划学校发展的自主方向和项目,扬长避短,错位发展;三是以评价促发展。设计科学评价方式,引领学校发展,更注重常规的落实和自主项目的发展。
督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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