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跳楼讨薪”,因扰乱公共秩序被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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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 |||
近日下午1点,定海盐仓某船厂办公楼前聚集了不少围观者,一名28岁的女子攀爬到办公楼2楼楼顶,自称要自杀。
“听说包工头拖欠她工资。”楼下有人议论道。记者了解到,该女子姓陈,河南人,是船厂的一名外包油漆工。包工头姓尚,安徽人,拖欠了陈某4000多元的工资。陈某曾多次向尚某催讨,但对方总是以各种原因推诿。于是,在亲戚陈某某的语言煽动下,陈某无奈选择了“跳楼讨薪”。 民警赶到现场后,对陈某进行了长时间的耐心劝说。陈某本就无意真的自杀,只是想借“跳楼”逼迫包工头支付工资,经过近1个小时的僵持后,她终于软下阵来。于是,民警趁机爬到楼顶,将她拉了下来。 根据规定,陈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因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陈某最终被警方依法处以治安拘留5日。随后,经过民警的协调,陈某终于追讨到了工资,并最终认识到了跳楼行为的错误。陈某某采用言语煽动陈某跳楼,被警方处以警告。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维护自身权益要考虑是否合理合法,合理的诉求也要通过合法途径去解决,以跳楼、扬言自杀等行为威胁讨要欠款,行为本身已经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而且每次跳楼事件,都会造成交通堵塞,110、119、120也会全部出动,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对采取过激的、违反法律法规的维权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处罚,从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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