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人民政府
东海中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1年6月30日起,对你单位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相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请你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柴娜 审计组成员:吴雄佳、臧金、贺海波 附件:1. 审计承诺书 2. 审计纪律八项规定 3. 审计纪律征询函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