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委出台实施意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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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着力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促进海洋工程经济可持续发展,近日,省经信委出台了《贯彻<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海洋经济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基本内容为:
一、主要目标 到2015年,海洋工业增加值达到2800亿元左右,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海洋经济增加值的3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1.8%左右,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0%以上,努力培育10个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积极培育10家销售收入超500亿元的工业企业和8个超千亿元的现代产业集群。 二、主要举措 1.加快发展临港工业。着力抓好石化、船舶、钢铁、汽车四大临港产业基地建设;以台州、宁波镇海、北仑、大榭岛、嘉兴乍浦为重点推进炼化一体化项目,延伸发展合成树脂、合成橡胶、特种纤维、聚酯、聚氨酯、聚碳酸酯、有机化工原料等七大产业链,形成与下游化工产业协调发展的临港石化产业体系;加快舟山船舶工业整合提升,以发展海洋工程装备、高附加值特种船舶和船舶配套产品为重点,努力把舟山建成国际重要的造船基地、船舶修理基地和船舶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推进宁波临港钢铁基地,加快杭钢转型升级,积极发展优特钢及深加工,做强做精不锈钢产业,推进钢铁企业联合重组,增强钢铁产业对全省制造业发展的支撑力;以杭州、宁波、台州为重点,进一步壮大整车规模,有效提高零部件产品的系统化、模块化供货能力,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与生产,着力提升汽车工业在全国的产业地位。 2.大力发展海洋新兴产业。重点培育和大力发展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海洋医药和生物制品、海洋清洁能源等海洋战略新兴产业。以杭州国家海水淡化技术与设备基地和舟山海水利用示范基地为依托,发展海水直接利用、海水化学资源利用、海水集成研发、海水利用共性技术研发、增强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业的国际竞争力;以杭州生物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普陀海洋生物高技术产业基地、台州国家级浙江化学原料药基地为依托,大力发展海洋药物、海洋生物制品、加快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大型水轮机组及潮汐能、潮流能装备配套的轴承、铸件、传动以及控制系统、完善海洋能装备产业链。 3.深入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大对装备、有色、纺织轻工、建材、电子信息等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实现相关技术转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重点突破数控机床、现代仪器仪表、新型纺织机械等十大领域,努力提升装备制造业水平;着力发展铜铝精深加工产品,积极拓展钛合金、镁合金等新品种加工材料,规范发展再生金属业,调整提升有色金属冶炼业,全面提升有色金属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支持发展特种优质浮法玻璃、优质高档建筑卫生陶瓷、新型装饰陶瓷等稿附加值产品,着力提升行业生产集约化、管理信息化和循环经济发展水平;重点发展专用集成电路和关键器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努力实现海洋信息产业转型升级和振兴发展。 4.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海洋金融服务业、涉海商贸服务业、海洋信息和科技服务业、物流服务业、总部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制造业服务业。积极鼓励金融租赁方式提供信用支持,拓宽船舶和航运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综合运用银团贷款等形式,满足海洋产业重大项目信贷资金需求;以舟山船用商品交易市场和镇海液体化工交易市场等专业市场及品牌展会为重点,提升现代商务服务水平;积极支持钢铁、有色金属、建材、成品油、煤炭等为主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和物流集散地,加快形成海陆一体的物流体系;大力扶持发展涉海企业投资、法律公证、市场调查、咨询评估等服务业;支持总部企业通过外包、合作协议、战略联盟、合资企业等方式,推动建立合作制造模式,加快培育总部经济集聚区。 5.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实施《浙江省产业集群“两化融合”实验区实施方案》,抓好5个左右“两化融合”实验区建设,在产品研发设计、生产过程控制、装备信息化改造、能耗和排放监控、企业生产管理、质量和安全管理、销售流通服务和品牌建设等各个环节,大力推进信息技术的渗透融合和深度应用。积极支持宁波开展智慧城市试点。重点推进装备制造等10个行业的两化融合工作。围绕“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港口相关单位信息化、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平台和物理信息化发展,抓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信息产业、城乡信息化、公共服务信息化、电子商务等四大领域发展,构建信息化法规、信息安全、信息化建设市场监管三项保障体系,加快海洋工业与信息化的融合发展。 6.推进一批海洋重大项目。围绕传统产业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三大重点,每年组织实施技术改造“双千工程”。主要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现代纺织、皮革行业、造纸行业、食品行业、化工行业、节能环保等十大领域,定期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和产业关联度大、带动作用强、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优化工业投资结构,做好项目资金、土地等要素的协调落实,并给予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倾斜支持,加大海洋工业经济发展后劲。 7.大力提高海洋产业科技水平。重点开展反渗透高性能海水淡化膜、海水预处理新工艺、海洋生物功能材料研发、海洋动物疫苗与生物饲料添加剂等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发,加大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投入。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企业研究院,大力培育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和试验基地,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海洋相关企业集聚。推广一批海洋装备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海洋科技成果的应用和转化,提高海洋开发的科技水平和整体效益。 8.抓好一批现代产业集群。扎实推进杭州装备制造、镇海石化和新材料、台州医化、舟山海洋生物与海产品深加工、舟山船舶修造、嘉兴港区新材料、路桥金属再生、余慈家电、绍兴纺织、温州鞋业等10个以上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试点工作。加强集群内产前、产中、产后的配套协作,加快形成块状经济的联合制造模式,形成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集聚优势、配套协作紧密的产业链优势、持续创新的技术领先优势、公共服务平台的支撑优势、资源共享的市场网络优势、节能减排的生态扰势,使产业集群成为示范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的中坚力量。 9.抓好一批海洋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加快培育镇海炼化、金海重工、海正药业、正泰太阳能等一批在临港重化工、新兴产业领域内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联合、购并、控股和品牌经营、虚拟经营等现代方式整合中小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支持龙头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参股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原材料基地、研发基地、制造基地、运营中心和营销网络,加快向跨国公司发展。加大资源要素保障力度,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示范作用,构建海洋经济示范区中具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链体系。 10.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围绕推行绿色设计及制造、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工业“三废”回收利用、实现废旧工业产品再生利用、推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鼓励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等7大重点领域,重点推进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台州市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等10个以上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的建设,培育一批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大力推进资源消耗减量化、资源利用循环化、企业生产清洁化和区域工业生态化,全面发展海洋工业循环经济。 11.着力加强对外合作。充分利用我省海洋资源、区位条件、扶持政策等优势,引进和承接一批产业链长、区域带动作用强、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低碳节能环保的扰势产业项目。加强与世界“五百强”企业和中央直属企业对接,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积极争取重大项目落户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扩大与国内外、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交流,加大产业承接转移示范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军民结合产业,加大经济合作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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