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积极推进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工作
为引导资本市场各要素向实体经济集聚、融合,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推动企业调整资本结构,进一步规范企业运作,提升企业素质,从而促进我区优质企业群体培育,提高区域竞争力,区金融办积极推进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工作。
【申请设立网点】去年8月,区金融办正式启动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工作,明确以舟山市信达产权交易所为主体申请设立浙江省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定海区网点。之后多次与浙江省股权交易所进行衔接,并积极开展网点的前期筹备工作。
今年3月18日,区金融办在市金融办组织召开的关于如何在我市开展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工作的讨论会上,积极向省、市金融办争取,提议将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舟山分中心布设在定海城区。今年6月市金融办正式批复同意在定海城区设立浙江省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定海区网点。
【推动企业进场】在申请设立网点的基础上,区金融办认真研究起草《关于促进企业进场浙江省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平台的实施意见》,积极鼓励一批能带动定海经济发展、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进场浙江省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平台。
此外,区金融办还积极向企业推介浙江省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平台。今年8月,区金融办组织召开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工作推进会暨企业进场咨询会,邀请浙江省产权交易所股权交易中心吴博总经理为市、区部分优质企业做了“什么是浙江省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工作”以及“企业为何、如何进场浙江省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平台”的专题讲座。信息来源:定海发改